借条怎么写才有效?
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俗称“民间借贷若干规定”)比起旧规,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借贷合同的格式,还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作出大幅度的下调。那民间借贷的借条到底怎么写对“出借人”最有利?—————
1⃣标题是借条而不是欠条
形成欠条的原因有很多,借贷关系只是其中一种,还可能因为买卖、承揽、劳资纠纷等原因而形成欠款,所以当债权人凭借欠条向法院起诉时,通常还要向法院陈述欠条背后形成的事实,万一对方否认或提出抗辩,还会涉及更多的举证责任。所以,借款凭证最好写成“借条”,不要写“欠条”。
2⃣借款人和出借人都必须写全名
借贷关系中最主要的角色就是出借人和借款人,有的人关系好喜欢再借条上写外号或别名,这是不行的。但如果未写明出借人还好,因为会推定借条的持有人为权利人,除非借款人能举证证明真正的债权人另有他人;此外,出借人是否有在借条上签字也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。
相反,借款人的全名必须出现在借条上,并附上身份证号,且全名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,借款人还必须在借条上签名并捺印,❗注意借款人左右手签字习惯。如果借款人已婚,根据《民法典》中“共债共签”的原则,还应当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。
3⃣利息计算
按照民间借贷新规,月息2%的法定最高利率已经成为历史,无论是借贷利息还是逾期利息或者任何其他违约金,都不得高于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即LPR)的四倍。按照最新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.65%的4倍计算,目前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14.6%。当然了,这个数字会应当由每月20日公布的LPR为准。
4⃣争议解决
第一,约定解决方式和管辖机构,如“若因本借款发生争议,由出借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”;第二,约定费用的承担方式,如“如到期未还清,借款人愿承担出借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、诉讼费、公告费、保函费、保全费等其他费用”;第三,还可以约定相关文书的送达地址,以避免借款人以未收到催款文件为由提出对三年诉讼时效的抗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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